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瑞基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 4171
市場別 上櫃公司
產業別 農業科技業
主要業務 動物用藥製造業/生物技術服務業/醫療器材製造業/一般儀器製造業
成立日期 2004-11-12
上櫃日期 2014-08-14
實收資本額 NT$ 574,574,690
董事長 劉正忠
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會計師事務所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公司地址 407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二路19號
電話號碼 04-24639869
傳真號碼 04-24638255
電子信箱 genereach@gmail.com

公司治理

 董事長

 

 劉正忠MSc, Animal Science, Oregon State University


公司組織架構

董事會成員

職稱及姓名 主要學經歷
董事長
劉正忠
經歷
本公司創辦人

學歷
美國奧勒岡州立大學動物科學系碩士
東海大學 畜產系學士
董事
張曉芬
經歷
本公司執行長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CDX-Fremont, 品保暨法規主管

學歷
美國加洲柏克萊大學 營養科學與毒物學系博士
國立台灣大學 農業化學系學士
董事
劉淙漢
經歷
飛虹積體電路總經理
東盈光電技術總監

學歷
國立交通大學 電子研究所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 商學所碩士
董事
鍾德豫
經歷
本公司執行長
本公司商業長

學歷
東海大學畜產學研究所碩士
獨立董事
羅竹芳
經歷
國立成功大學生物科技中心主任
國立成功大學生物科學與科技學院院長
國立成功大學講座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動物學教授

學歷
日本東京大學農學部水產學科博士
獨立董事
蔡佳君
經歷
台北醫學大學 事業發展處副事業長

學歷
美國亞利桑那洲立大學雷鳥全球管理學院 商學碩士
獨立董事
葉耀聲
經歷
微程式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營運長

學歷
國立中正大學 資管研究所碩士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董事會成員應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A. 營運判斷能力。
B.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C. 經營管理能力。
D. 危機處理能力。
E. 產業知識。
F. 國際市場觀。
G. 領導能力。
H. 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由7位董事組成,包含3位獨立董事,具員工身份之董事比率為29%;獨立董事占比為43%;本公司亦注意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女性董事比率為28.57%。獨立董事任期年資,二位年資達九年,一位年資達三年,其資格條件均符合法令規定之獨立董事規範,且熟稔本公司財務及營運情形。落實情形如下:


主要股東
111 年04月25日;單位:股/%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持股比例(%)
Luveiton Ltd. 3,729,9388.93
大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149,0435.14
中石投資有限公司2,049,1704.90
劉正忠1,679,4394.02
VLB Ltd.1,403,2033.36
劉品奕1,016,4702.43
劉品岳 834,2502.00
劉麗薇781,3031.87
廖誌文580,5341.39
吳冰馨484,1671.16

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負責協助董事會執行監督職責及行使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之職權,並定期與公司之簽證會計師進行交流並就簽證會計師之選任、獨立性及績效進行審核。同時,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會依據年度稽核計畫定期向審計委員會提報稽核彙總報告,審計委員會亦定期對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及其工作進行考核。本委員會主要職權如下:

  • 監督及審核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監督並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施
  • 監督公司遵循法律規範之情形
  • 審核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之交易、重大資金貸予及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以及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其中包含至少 1 位財務專家)組成。3名獨立董事皆符合法令規定之專業、工作經驗、獨立性及兼任獨立董事家數等資格條件,並每年定期進行審計委員會之內部績效評估。

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股東會年報。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以獨立超然角度為公司建立與績效連結的薪酬制度,忠實履行董事會所賦予之職權,定期提出薪酬制度方案或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與決議。本委員會主要職權如下: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人數不少於三人,本委員會至少應有獨立董事一人參與,並由全體成員推舉獨立董事一人擔任召集人。

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應召開二次,並每年定期進行薪酬委員會之內部績效評估,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股東會年報。

  • 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獨立董事 蔡慶修 ✔ (召集人) ✔ (召集人)
獨立董事 蔡佳君
獨立董事 葉耀聲